欢迎来到虹商! 【登录】 加盟申请

热搜: 电视 KFR


灶蒸烤一体机(蒸烤箱模块)JZT-K33
建议挂牌价: ¥7819.00
经销商价格: 请选择经销商销售组织
价格:
下单价格:¥0
预估利润:¥0
折扣金额:0
下单组织:
收货地址:
库存数量: 暂无可用库存
×关闭

商品已成功加入购物车!

      再逛逛
  • 产品详情
  • 规格参数
产品名称:灶蒸烤一体机(蒸烤箱模块)JZT-K33
产品参数
产品编号:284116 产品物料号:CH1179948 产品型号:灶蒸烤一体机(蒸烤箱模块)JZT-K33
净重:39 产品特性: 长虹 集成烹饪中心 灶蒸烤一体机(蒸烤箱模块)JZT-K33 燃气灶具 厨房电器
 

------- 最近浏览 -------

  • 加载中...

------- 最新产品 -------

  • 加载中...
Copyright 2013-2024 Changhong.com.cn All Right Reserved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09001737号-1

商品对比

取消

用户激活提示

签订日期:     

   

甲方: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下简称客户”)

一、定义

“虹商平台”以下简称“虹商” 是由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技术支持的电商平台网站。其网址为hs.changhong.com或虹商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包括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URL等,并包括客户端如手机APP等。

“客户” 指于虹商平台采购商品或获取服务的法律实体。

“客户注册”指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授权甲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在虹商系统维护乙方资料信息并开户。

“互联网信息服务” 指由甲方于虹商平台为客户展示商品/服务信息的服务。

“电子签章服务” 是指甲乙双方在虹商平台通过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心签'CFCA旗下电子合同平台”完成业务合作相关的电子合同签署及电子签章。电子签章业务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对账协议、经销协议、确认函、双方物流回单、收货地址等需求的电子签章确认。

“服务开通” 指客户登陆虹商平台、签署协议后, 甲方审查通过允许客户使用虹商平台服务并对其进行通知的过程。

二、协议范围及效力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虹商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客户的规则。所有已发布的规则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如果规则与正文有不同,以虹商平台显示的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虹商可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以提升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修订一经生效即成为协议的补充部分,您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即表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扩大服务范围或增强软件功能也受本协议约束。

本协议生效的方式有两种:您或您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或由您与甲方另行书面签署。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开通虹商平台服务的客户,本协议构成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三、账户使用及信息提交

使用虹商平台服务时,需要使用您自己的虹商账户和密码登录虹商网站和客户端,并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信息。您不得将账户信息转让给他人、授权他人使用或允许他人获取/使用您账户下的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该虹商账户的服务。

除非虹商存在过错,您应对您账户下的所有行为负责,包括在线签署协议、发布信息和披露信息等。通过虹商账户完成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行为或已经获得您的充分授权。

为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您需要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文件。您应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和有效,如有任何变更,您应及时更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管理要求,甲方可随时对您的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抽查并就前述目的要求您提交更多信息或证明文件。甲方仅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审核客户信息、证明文件及经营权限开通申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对客户因信赖审核结果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虹商平台注册及电子签章注册

(一)虹商平台注册

您须符合当前的虹商注册标准,具备合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缔结本协议并使用虹商相关服务,且您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规则及注册标准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纳税相关信息等。您认可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资料及开通申请进行的评估判断,审查结果以甲方评估判断为准。虹商仅在您符合条件(经甲方审查通过)的品牌、类目等经营范围内向您提供服务。

(二)电子签章

您授权甲方在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安心签'CFCA旗下电子合同平台开户。乙方在虹商平台进行签章业务时,是通过安心签平台发送乙方的短信认证调用其持有的电子签章,其签章为“公司名称+电子签章字样。乙方通过虹商平台可以查看协议签署次数,进行授权签章人员变更及帐户注销等操作。

五、服务

1、甲方为客户提供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包括搜索商品、生成订单、管理交易和完成支付等服务的软件系统。

2、乙方明确并知晓虹商系统上显示和存储的数据信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商品信息

虹商系统上的商品价格、库存、货源等商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虹商系统不作特别通知。

4、订单

4.1 在下订单时,请乙方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

4.2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甲、乙双方约定:虹商系统上的商品和价格信息仅为要约邀请,在下单时,乙方需填写商品数量、价款、支付方式、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等信息,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仅为乙方向甲方发出的合同要约,不构成实际成交。只有当甲方从仓库发出乙方所订购的商品时,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实际商品交易成立。如果一个订单中包含多种商品,只有当甲方实际向乙方发出其中的商品时,才算交易成立。乙方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订单状态。

5、配送及自提

5.1 乙方应提供收货人、收货地址及收货印鉴。

5.2 甲方将会把商品送到乙方订单的收货地址。

5.3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未能配送,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或地址不详细;

货物无人签收导致的无法配送或延迟配送;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交通管制、突发战争等。

5.4 自提

①身份证明:客户在提货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②签署提货单:客户需要在提货时签署提货单,并核对货品及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

③注意事项:客户在自行提货前应仔细核对订单信息、货品及数量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应及时客户经理沟通解决。

6、货款数据显示

虹商系统提供乙方在甲方的货款余额、欠款、费用、费用转货款等财务数据。乙方可在虹商系统进行相关查询,最终货款金额以乙方与甲方根据具体签署的对账协议为准。

7、费用

乙方相关费用数据将记录保存于虹商系统,作为对账有效依据。若乙方发现虹商系统提供数据有误,请及时联系甲方。

()数据使用及信息授权等

1、甲方尊重并依法保护客户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且在此前提下,收集、记录的客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虹商平台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甲方,是甲方的商业秘密。客户不得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将前述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或向他人提供。

2、虹商平台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的所有权利属于甲方。

3、客户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

六、服务的开通和期限

()虹商平台服务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的24小时内开通:

1、您需符合当前的注册标准,并提交所需信息资

2、您需要通过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署本协议;

3、虹商平台已发出服务开通通知。

()服务生效

本服务自协议签订后生效,若不存在本协议所约定的协议终止情形,本协议持续有效。

()若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24小时内仍未满足本协议第五条的第(一)款规定的所有条件,或甲方因任何原因向客户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通知,则虹商平台有权不予开通服务并终止本协议。若服务未开通即被终止,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七、保密

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以及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在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秘密信息。协议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但是,如果对方已经通过书面同意或者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或者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则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八、有限责任

()虹商平台服务是按照“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的。在确认接受本协议并开通虹商平台服务之前,您应当已经充分了解虹商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虹商平台无需对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其他需要改进的事项为您承担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虹商平台需要向大量客户提供服务,且服务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您应当认可虹商平台仅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或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导致您的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事项为限。

()使用虹商平台下载服务或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您的独立判断,并由您自行承担可能对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风险。

()虹商平台将依法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虹商平台并不承担法律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九、协议的终止

当发生下述情形时,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将自动解除:

1、客户违反了本协议,甲方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内未能整改至符合甲方要求,甲方认定需要终止合作的;

2、乙方违反了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相关规定,表明不接受新条款,实施欺诈、胁迫、恶意攻击等行为,或其他必要情况;

3、客户丧失主体资格(如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十、争议解决及其他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处理。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无效或无法执行条款可被分离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甲方于客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客户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方: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地址:绵阳高新区石桥铺                 地址:

绵阳高新国际创意联邦电商产业园